关于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11-24浏览次数:1531

 

各系(院)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及有关部委的部署要求,切实引导和帮助学生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学生抓起、从学校抓起,希望广大青年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决定在我院学生中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统揽,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倡导”的基本内容,面向全院,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教育学生与引领社会相结合,努力落小、落细、落实,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活动时代感和实效性。

二、活动内容

()集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月”宣传活动。普及认知认同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前提和基础。集中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报告会、分享会、研讨会、演讲赛等形式,利用校园报刊、广播台、电视台、宣传橱窗和网站、手机报、微博、微信、校园APP等途径,进行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实现对学生的全覆盖,让所有学生知晓、理解、熟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24个字的基本内容。各班级、团支部要开展1次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活动或团日活动;各系(院)要举办1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园明辨会”,通过研讨、辩论的方式帮助学生正确认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意义和深刻内涵。同时,要结合“与信仰对话”“与人生对话”“彩虹人生”“奋斗的青春最美丽”等既有的教育活动品牌,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普及。

(二)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引导学生个性表达、自我传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利用各种新媒体平台,继续深入开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结合“五四”“七一”“十一”等政治性节日,“五一”“六一”等国际性节日,“端午”“中秋”等中华传统节日以及“一二・九”等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日和教师节等,集中组织动员团员青年学生结合自身经历和体会,通过文字、图片、视频、动漫、微电影等多种方式表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感悟,并通过微博、微信、网站、手机报等平台广泛发布,传播青春正能量,营造网络清朗空间。同时,围绕“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主题,组织开展“我来代言”风采展示、优秀代言人分享交流等面对面的线下活动,将“我为核心价值观代言”环节有机融入到校园各类活动中去,成为学生校园生活的新风尚。

(三)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社会实践和志愿公益活动。促进实践养成、知行合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目标。各系(院)要充分发挥实践育人优势,利用平时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特别是“35”学雷锋纪念日、“125”国际志愿者日等契机,组织团员青年学生走进学校周边社区和群众中,围绕扶贫济困、应急救援、大型活动、环境保护等方面,围绕空巢老人、留守妇女儿童、困难职工、残疾人等群体,开展各种爱心公益、志愿服务活动;在暑期集中的“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中,组建大中专学生讲师团,开展以宣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的专项行动,组织学生深入到广大社会基层开展宣讲教育、社会调查、文艺演出、公益服务等活动,在干部群众中普及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实践中引领社会文明新风。

(四)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文化作品征集传播活动。推出贴近学生、贴近实际、贴近生活的文化作品并进行广泛传播,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要通过举办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在学生中广泛征集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题,以微电影、视频、动漫、歌曲、诗歌、短文等为主要表现形式的文化作品,通过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传递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

(五)大力开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活动。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基础。要围绕培养学生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的知识普及和感情认同,抓住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经典诵读、知识竞赛等活动;组织学生积极参与“道德模范进校园”活动、“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活动;通过各种活动,向学生讲清楚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渊源、发展脉络、基本走向,讲清楚中华文化的独特创造、价值理念、鲜明特色,深入挖掘和阐发其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增强学生的文化自信和价值观自信;帮助学生了解中华民族“一体多元”的历史形成过程,增强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的自觉性。

(六)积极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先进个人寻访、优秀集体创建活动。发挥先进典型榜样的示范激励作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手段。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个层面的基本内容和“勤学、修德、明辨、笃实”四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为主要标准,在校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个人寻访、优秀集体创建等活动,选树一批个人和集体典型榜样,大力宣传“校园好故事”、“校园好声音”。组织学生学习“全国道德模范”、“大学生年度人物”、“大学生自强之星”以及有关先进群体等各类榜样典型,引导学生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七)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长效机制。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项长期战略任务,必须长抓不懈。各系(院)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团学工作总体规划,落实到团学工作各环节,覆盖到所有学生。要在开展思想引领和成长服务的各项工作、活动中,体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和要求。要创新工作方式和工作载体,制度化、长期化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系(院)要充分认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充分认识到在大学生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性。认真落实本通知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在落小、落细、落实上下功夫,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注重广泛动员。各系(院)要结合专业特色,面向所有学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注重参与性和互动性。活动坚持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激发学生自我教育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大力支持学生自己设计、自主开展活动。

(三)形成集中合力。各系(院)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配合,突出工作的整体性。注重认知、践行、传播、引领等不同工作内容和策划、实施、宣传、评价等各个工作环节之间的相互呼应、相互衔接,提升工作成效。

(四)坚持长效推进。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任务,做好长期规划;在活动推进过程中结合各系、院实际,着力把握重点难点,突出特色特点。

(五)各系(院)工作进展情况请及时报送院学生工作处。

 

 院学工处、团委

2014-37关于深入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