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工作和素质教育的重要阵地。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五进”工作,创建文明宿舍,促进学院校园文明建设,特修订本办法。
第一条 评比内容
文明宿舍总体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道德修养;严谨勤奋的学习风气;严格自觉的组织纪律;安全整洁的宿舍环境;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
1、政治思想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自觉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重视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室内及门窗不张贴图片、画像及各种宣传品,不看、不听、不传播黄色、淫秽、不健康的书刊、音像制品,不浏览不健康网站或网页;
(3)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在创建过程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团结互助
(1)宿舍成员团结友爱,关系融洽,积极进取,互相学习,互相帮助;
(2)生活上互相关心,主动帮助和照顾有困难的同学。
3、学习风气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浓厚的学习氛围,学习成绩良好;
(2)在宿舍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帮助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互帮互学;
(3)按时、独立、认真地完成各科作业。
4、遵章守纪
(1)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
(2)不酗酒,不抽烟,不赌博,不违章用电,不留宿他人,不向楼外泼水,乱扔杂物;
(3)自觉遵守宿舍有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
(4)服从管理,主动配合宿舍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5)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保护条例》和《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5、整洁卫生
(1)建立并坚持卫生值日制度,宿舍内做到清洁、整齐;
(2)保持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6、爱护公物
(1)保持公共设施和家具的完好,不乱刻乱画,不随意拆卸、移动;
(2)对损坏公物的行为敢于制止。
7、勤俭节约
(1)反对铺张浪费,提倡勤俭节约;
(2)环保意识增强,养成节约用水用电好习惯。
8、文体活动
(1)积极参加公寓党团组织、学生自律会组织开展的活动;
(2)根据本宿舍的特点,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娱体育活动。
第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宿舍,不能评为“文明宿舍”:
1、宿舍成员有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学院处分的或有严重不良行为的;
2、因人为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
3、随意损坏公物的;
4、不服从有关部门管理,经批评帮助仍不接受教育并造成恶劣影响。
第三条 评比程序
1、由院学生会(自律会)牵头,各系学生会(自律会)、公寓宿管部门共同参加组成文明宿舍评比初选小组;
2、文明宿舍评比初选小组根据一学年学生宿舍卫生评比平均分(80%)和楼管员、自律会抽查分(20%),对所有学生宿舍综合评分按男女宿舍分别进行排名,所推荐的文明宿舍的综合评分应列于所在楼的前30%。
3、根据提名,各系学生会(自律会)组织系评优小组认真核实申报宿舍,确立文明宿舍推荐名单,各系团总支书记签署推荐意见,并报系党总支同意后交学生处、团委(需填写《文明宿舍评比推荐表》),院文明宿舍评比小组对各院系上报的所有推荐宿舍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推荐的文明宿舍数占全院宿舍总数的25%左右。
4、确定的文明宿舍名单,在全院范围内通过文件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对获得的“文明宿舍”张榜表扬,授予奖状和必要的物质奖励。
2、“文明宿舍”创建情况作为所属班级评选先进班级和先进团支部的必要条件,同时作为个人评优、入党的参照条件。
3、“文明宿舍”全体宿舍成员每人加综合测评思想品德积分4分。
第五条 附则
l、“文明宿舍”的评选每学年一次,时间定在6月份左右,一般第一学期末由各系自主集中进行初评,作为6月份总学年评比的依据。
2、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检查由物业宿管科具体负责,院自律会负责周三检查,总务处、保卫科、学生处、团委、学生会负责抽查。
3、本办法由学生处、团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