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班集体的建设和管理,创建具有新时期特色的班级特色文化,充分发挥班集体和广大学生在学院教育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文明班级的评比办法更加科学化和规范化,特制本办法。
一、文明班级的评选条件:
1、积极向上
(1)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班、团干部团结一致,工作积极主动,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工作上有所创新;
(3)班集体富有朝气,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凝聚力。
2、勤奋好学
(1)班级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学习,热爱本专业,努力掌握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陶冶专业人才的情操与性格,为良好的个性发展提供充分的机会和良好的条件;
(2)教学秩序良好,课堂出勤率在95%以上,成绩名列同年段班级前列,无考试作弊行为;
(3)考证率和英语、计算机过级率高。
3、文明守纪
(1)班级成员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没有被处分和违规通报;
(2)自觉遵守校园文明建设“十无”的公约和学院学生创建文明宿舍评估办法,评比期内文明宿舍数必须占班级总宿舍数的30%以上;
(3)自觉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班级成员没有使用违规电器、晚熄灯、晚归等被违规通报;
(4)诚实守信,学生欠费率低于4%。
4、健康活泼
(1)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2)做好班级宣传工作,认真、及时出好黑板报,积极向学院广播站、院报等投稿。
(3)青年志愿者必须占班级总学生数的60%以上,能积极参与或主动承担院内外的各项青年志愿者活动。
(4)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体锻成绩良好率不得低于70%。
5、特色项目
能根据新时期的学生特点建设班级特色文化,拥有本班特色建设项目,富有专业特色,有助于提高班级成员综合素质,可行性强,创意性高,并制定了细致、可行、有效地措施加以开展、落实,班级成员参与度高。
二、文明班级评选办法:
1、“文明班级”每学年评选一次,在每年10月初申报评选,12月份表彰。
2、各系依据评选条件,初评推出候选班级。
3、推荐参加院评选的班级,按照“文明班级”评选内容和条件进行总结,将书面材料报学生处。
4、由学生处、团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听汇报、查记录、看材料、听反映等方式,进行评定,再报院领导审批。原则上,获评的文明班级数控制在学院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三、凡荣获“文明班级”称号的集体,给予以下奖励:
1、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并给予300元奖励。
2、获奖班级优先参加市、省、全国先进集体的评选。
3、可作为全班同学综合测评加分的依据。
四、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五、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