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行为规范(试行)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12-05浏览次数:340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志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

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努力作维护民主和法律的典范,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三、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反对损人利己行为。关心集体、热爱集体,自觉维护学校的荣誉。

四、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公益劳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为学校的建设和社会的发展贡献力量。

五、勤奋好学,刻苦钻研,自强自立。积极拓宽知识领域,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综合素质。遵守学习纪律,上课不迟到、早退、旷课,按时独立完成作业;诚实守信,谦虚谨慎,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六、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反对封建迷信,自觉抵制邪教。自觉加强职业技术、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技能水平。

七、弘扬文明礼貌。重礼节、讲礼貌、举止文明;保持仪容服饰整洁大方;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敬老爱幼,乐于助人。

八、提倡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养成节水、节电的好习惯,提倡适度消费。珍惜教学科研设备,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公共设施。

九、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爱护花草树木,保护环境。

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增进身心健康。禁止擅自下海、河、溪、湖(水库)游泳;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不看不读违禁书刊和音像制品;学习时间不进营业性的两室三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