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处
榕职院学[2015]35号
关于做好2015级贫困家庭新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各 系: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1】8号)要求,结合我院学生家庭经济具体情况,按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安排,拟决定在2015级贫困家庭新生中开展学费减免工作。请各系根据本系学生的实际情况,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开展学费减免工作,认真填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学费减免审批表》,并于11月15日前完成材料递交工作。减免费用由学生奖助专项预算经费中列支,专款专用。
附件: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5级新生学费减免审批表》
2、《各系新生学费减免汇总名单》
3、《新生学费减免金额分配表》
院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主题词:教育 贫困 学生 减免 通知
抄送:院领导、财务科,存档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5年11月2日印发
(共印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