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校友大师工作室的通知

发布者:校友会发布时间:2020-05-25浏览次数:870

围绕励园文化,打造工匠精神,深入挖掘各行各业具有突出成就的优秀校友,整合校友资源,凝炼本校特色,树立校友大师标杆,提升校友文化育人内涵,将校友文化融入教育全过程,发挥校友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独特作用,学校计划建设校友大师工作室,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设内容

(一)榜样育人

打造校友大师工作室,聘请在各个领域具有突出成就的优秀校友担任校友导师,与相关部门、二级学院相互配合,通过开展校友大师讲坛、聘请校友大师参与课堂教学等形式活动,发挥优秀校友榜样作用,激发在校生进一步向优秀校友看齐,不断拼搏,努力实现人生价值与追求。

(二)实践服务

依托校友大师工作室资源,充分利用其功能和作用,创新校友服务学校发展模式。构建校友与学校相关部门、师生共同参与实践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校企产学研合作、促进学生社会实践等,加强社会实践服务工作力度,搭建多方交流互动桥梁,助力学校人才培养。

二、申报条件

(一)在某一行业(领域)具有突出成就并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具有高级专业职业资格;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指导参加市级以上比赛并获得名次;个人事迹受媒体宣传报道等。

(二)热爱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热爱学生,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具备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职务。

三、工作职责

(一)每位校友大师每年开展1场以上讲座、分享会等形式活动。

(二)对接二级学院相关专业,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

1.开展交流和研讨活动,凝聚广大校友力量,积极策划、联合学校校友总会、各二级学院及各地市校友分会开展活动,为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提供交流平台。

2.针对不同行业的校友大师,发挥其社会资源优势,开展文学、传统技艺、就业创业等培训,总结培训成果及优势亮点。

3.开展校友导师带高徒活动,以项目、培训、实践为契机,培养在校生技术技能及综合素质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学校为校友大师工作室设置场所,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给予校友大师工作时间和经费支持。

(二)经费保障

校友大师开展的相关活动参照榕职院综〔2017〕3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题讲座、专项评审(含考试)及专家咨询管理办法(修订)》文件、榕职院综〔2019〕28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给予补贴。

五、推荐流程

(一)推荐对象:某一行业(领域)具备突出成绩和社会影响力的福职院校友。

(二)推荐方式:由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地市校友分会民主推荐或校友自荐,校友总会理事研究讨论、初步审核,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欢迎广大校友报名,共同参与校友大师工作室建设,凝聚校友力量,服务广大校友,助力学校建设发展。请有意愿报名的校友联系校友会办公室刘老师(0591-83760468)或各二级学院校友分会、地市校友分会秘书长,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6月1日。

    

校友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