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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者:张威    发布时间:2026-03-31    浏览次数:10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榕职院保〔20267

 

关于转发《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院、处室、中心、馆中职部

现将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榕教安全〔2026〕3 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深刻吸取贵州赫章道路交通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理念,切实增强交通安全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结合我校实际,认真抓好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全面排查校内及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深化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内车辆管理,坚决防范遏制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全力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26年3月27日

 

附件: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榕教安全〔2026〕3 号)

 

附件:

福州市教育局文件

榕教安全20263

 

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

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市属院校(幼儿园):

2026年3月23日7时许,贵州省毕节市赫章县发生一起惨痛的道路交通事故一辆违法超员的小型客车在运送学生途中,与停放在路边的大型货车相撞,造成2名学生不幸遇难、14名学生受伤。这起事故以血的教训再次敲响了学生交通安全的警钟,暴露出非法营运车辆违法载客、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交通管理薄弱等突出问题。当前正值春季学期开学之初,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紧迫感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清醒认识当前学生交通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赫章事故中,肇事车辆为自有非专用校车,且存在违法超员行为,充分说明部分地区和学校在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监管上仍存盲区。各单位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维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结合春季开学工作实际,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立即对本地区、本学校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研判,查找风险隐患,补齐工作短板。各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校园机动车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教发厅函〔2025〕36号)有关要求,再次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做好校内机动车和四轮电动车的管理工作;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要参照《关于印发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榕教规〔2024〕3号)的要求,继续做好校内车辆管理和人车分离措施。

二、深化安全教育,提升师生及家长安全意识

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行动,结合开学初安全教育和第3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一次全覆盖的交通安全专题教育。

一是落实安全教育机制。各中小学校要严格落实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的安全提醒制度。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重点讲解交通规则、安全乘车知识、交通避险技能等内容,教育学生坚决不乘坐超员车、无牌无证车、非法营运车和农用车。临近清明假期,各高校和住宿中小学,要对返家学生进行重点教育强调,不要乘坐“摩的”等非法运营车辆。

二是强化家校协同。通过家长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家长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明确告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做到对学生校外活动“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要重点提醒家长切勿贪图方便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学校或有关部门举报。

三是加强应急处置演练。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校车(如有)及交通安全应急预案,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提升师生在紧急状态下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强化校车监管,严格规范运营管理

各校要对自有校车及服务本校的校车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确保“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一是严查运营资质。严格落实校车使用许可制度,对校车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险投保情况等进行逐一核查,坚决杜绝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

二是落实动态监管。督促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规范安装GPS定位和车载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日检查、月排查”制度。学校要安排专人每日核查校车行车路线、行驶车速、实际载员情况,严禁超速、超员、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完善车辆档案。建立健全“一车一档”管理台账,详细记录车辆维护保养、安全培训、交通违法等信息。对排查发现的车辆故障或安全隐患,必须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停运。

四、加强部门联动,严查非法营运行为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主动联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辖区内特别是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交通情况进行联合检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是否存在车辆违法超员、是否存在家长合租非专用校车等情况。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打击“黑车”,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压实工作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学校校长(园长)是校内外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将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市教育局将结合开学工作,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各校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力、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学生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安宁。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贵州赫章事故的惨痛教训,立即行动起来,把各项安全措施抓细抓实抓到位,全力守护好学生上下学的平安路。

 

福州市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

 

 

 

 

 

 

 

 

 

 

 

 

 

 

 

 

 

 

 

 

 

 

 

 

 

 

 

 

 

 

 

 

 

 

 

 

 

 

 

 

 

 

 

 

 

 

 

 

 

 

 

 

 

 

 

 

福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63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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