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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 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


发布者:张威    发布时间:2026-04-22    浏览次数:10

  

关于转发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专项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安全防范

工作的提示函》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中心、馆、中职部: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福州市消防救援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榕教安全〔2026〕6号)《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提示函》(榕教函〔2026〕269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

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克服麻痹侥幸心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需亲自部署、检查、督办,以高度责任感抓实安全防范措施;结合夏季高温、防汛防台风、“五一”长假等特殊时段要求,做好安全研判,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防汛防台风、防溺水等重点领域隐患,强化安全教育、抓实应急准备、严格值班值守和报告制度,全力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聚焦重点领域,全面排查整治

当前高温天气用电负荷增大、火灾风险上升的严峻形势,

结合我校办学实际,在严格落实《通知》明确的重点排查内容基础上,重点聚焦以下领域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并组织对2024年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

(一)学生宿舍(含公寓)

重点排查违规使用热得快、电煮锅、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串联,电动车(电池)入室充电,使用不合格充电宝、锂电设备等行为;检查夜间门禁管理是否影响应急逃生,宿舍内易燃物堆积等隐患。(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中职部)

(二)教学科研区域

重点排查实验室、实训中心、图书馆、报告厅等场所,其中实验室要严格检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存储、使用是否符合消防规定,实验操作是否规范;图书馆要检查消防通道畅通情况、消防设施完好性,以及书籍等易燃物品堆放管理情况。(牵头部门:实训中心、图书馆、党政办公室;责任部门:各学院、中职部)

(三)后勤保障区域

重点排查食堂、设备间、配电室、弱电井、危化品储存室、电动车充电等部位,检查电气线路是否老化、破损、过载发热,配电箱、弱电井是否堆放杂物,违规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等问题;电动车集中充电点要核查是否符合消防规范,是否配备灭火器材,杜绝飞线充电、长时间过度充电等隐患。(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部门:各单位)

(四)在建及装修区域

校园内有在建工程或装修改造项目,要严格检查是否按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施工现场是否配备临时消防设施,是否违规堆放易燃可燃材料、违规动火作业,临时消防通道是否保持畅通。(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部门:各单位)

(五)消防设施及应急管理

检查全校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自动喷淋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定期检测维保;核查教职工消防安全培训落实情况,是否掌握“四懂四会”要求;检查日常消防巡查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履职,夜间巡查记录是否完整;核查火灾应急预案制定情况,本学期是否组织消防演练(重点核查寄宿制学生公寓夜间疏散演练落实情况)。(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中职部)

(六)宣传教育

检查各单位是否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是否利用主题班会、宣传栏、电子屏、公众号、校园广播等载体,通过观看火灾警示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主题宣讲等形式,向师生普及防火、逃生、报警等知识,重点部位是否张贴消防安全提示标识。(牵头部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学生工作处;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中职部)

三、明确工作流程,按时完成报送

1. 自查整改阶段:即日起至4月29日,各单位、各学院完成全面自查,建立隐患清单和整改台账,实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必须落实临时防护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2. 汇总报送阶段:各单位请于4月30日前,将自查开展情况(含隐患清单、整改台账)纸质盖章版(含电子版)报送至学校保卫处(联系人:林炜庭QQ2175376078),由保卫处汇总整理后,按《通知》要求于5月5日前报送至福州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处。

3. 抽查督导阶段:学校保卫处将联合相关部门,参照“四不两直”方式,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抽查,重点覆盖学生公寓、实验室、食堂等关键部位,对自查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学院,将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通报批评;配合福州市教育局、消防救援局做好市级联合检查相关工作。

四、强化工作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一)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把专项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结合起来,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主动对接保卫处,及时反馈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难点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保卫处将加强与福州市消防救援局的沟通对接,做好联合抽查、培训指导等工作。

(三)健全长效机制

各单位要以本次专项排查治理为契机,对照“126”工作方法,查漏补缺,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持续提升校园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四)强化宣传引导

各单位要持续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防火、灭火、逃生自救技能,营造“人人关注消防、人人参与消防”的良好校园氛围。


                                           保卫处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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