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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者:林妤    发布时间:2018-01-30    浏览次数:162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十一、附表

 

2018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服务福州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人的全面发展,培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致力发挥学院的专业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区域技术创新,开展教育精准扶贫;

(三)致力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区域文化,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四)致力于建设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特色鲜明的优质高职院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包括16个行政教辅部门及12个教学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全额拨款

598

481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线,以稳中求进和狠抓落实为基点,着力补短板、抓内涵、创特色、树品牌,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在管理创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创新创业、精准扶贫、科研与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以下工作:

一)对接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特色专业聚集区。

(二)深化校企合作,建设产教融合引领区。

(三)聚焦区域需求,建设社会服务创新区

(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师资培育示范区。

(五)推进教学改革,建设人才培养核心区

(六)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建设“一带一路”先行区

(七)提升教育扶贫能力,建设精准扶贫共享区

(八)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文化交流展示区

(九)实施学校治理工程,提高管理效能

(十)深入开展思政教育主题活动,全面推进党建思政工作

(十一)加大统筹力度,提升后勤服务保障能力

(十二)加强安全教育管理,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收入预算为19965.16万元,比上年增加4492.2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及上级补助收入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23.85万元,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7044.01万元,单位经营服务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97.3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9965.16万元,比上年增加4492.2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841.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753.56万元,公用支出2331.56万元,项目支出6038.7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0423.85万元,比上年增加199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高等职业教育支出(2050305科目)9947.07万元。主要用于学院二期工程建设、教学实验设备购置、人才引进、学生助学金及教职工人员经费等方面支出。

(二)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080502科目)187.2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高龄补贴、提租补贴、护理费、一次性增发工资及离退休人员公务费等支出。

(三)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科目)289.49万元。主要用于特殊教育系特教学生学费、住宿费、生活补助、专用设备购置及教学业务经费等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33.3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7729.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90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26.8万元。主要用于学校教职工出国(境)培训、交流、学习,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八项规定要求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数。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不是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1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69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789.4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预算批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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