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互兼互聘”校企人员信息的通知

发布者:郑林发布时间:2018-05-18浏览次数:847

关于落实“互兼互聘”校企人员信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推进校企兼职人员“互兼互聘”工作,请认真学习《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人员“互兼互聘”管理办法(修订)》(榕职院综〔2016115,从专业建设及协同育人的实际需求出发,落实当前企业兼职人员是否满足各二级学院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认相关企业兼职人员信息后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互兼互聘”企业兼职人员一览表》(附件1,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对报送的企业兼职人员严格把关, 审核企业兼职人员兼职条件(包括与企业人员面谈、审定工作计划等)。另请参与“互兼互聘”的学院专任教师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互兼互聘”学院专任教师一览表》(附件2),将报送教务处备案。

以上表格请于531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1352317319@qq.com,同时纸质版经各二级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联系人:陈海          电话:0591-83760058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18518

附件1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互兼互聘”企业兼职人员一览表                   


二级学院:


填表日期:

序号

合作企业

互聘企业人员

职称/职务

聘任岗位

备注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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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互兼互聘”学院专任教师一览表


二级学院:


填表日期:

序号

合作企业

互聘我校教师

职称/职务

聘任岗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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