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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06-06   信息员:   浏览次数: 461

 

 

榕职院研[2012]16

 

 

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系()、处室、中心、馆、科、所:

    现将省委宣传部、省公务局、省社科联《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活动的通知》(闽社科联综[2012]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96711以后出生的本省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宣传工作者,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均为申报和评选对象。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政治和业务素质良好;参加过中央五部委或我省有关部委举办的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培训的同等优先。(附结业证书复印件)。

2.在研究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在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领域取得显著学术成果,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并具备如下条件之一者:

1)在省、部级社科评奖中获过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奖项;

2)评为全国优秀教师或获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省级(含省级)以上劳动模范;

3)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名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发表理论文章;

4)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主要负责人;

5)研究我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重大实际问题有突出贡献,研究成果被地、厅级以上(含地、厅)党政决策部门采纳应用。

3.在国家级权威报刊(目录附后)上发表过3篇以上(含3篇)论文,并出版过2部(含2部)以上专著(其中至少有一部是个人专著)。

上述成果或荣誉均要求附有相关证明材料;成果如属合作的,应是第一作者或第一负责人。

在往届评选中已获过本荣誉称号者(即“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或“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虽符合上述条件,但不能申报参评;往届只评为提名奖,而本届符合条件者,可继续申报参评。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申报者请于2012618日前,将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一式2份)和相关材料(一式1份,请装订成册)报送学院高教所,申报电子文档发至349256697@qq.com.

联系人:李晴

联系电话:83760315

附件:

1闽社科联综[2012]1

2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申报表

3、权威报刊目录

4、福建省第七届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评选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0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科研第七届△ 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  评选△ 通知 

抄送:院领导、存档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研究所      2012年5月23印发

­                                               ­­­共印3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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