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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职业技能大赛2014年“汽车营销”项目竞赛规程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4-10-16    浏览次数:815

项目负责人:林少芳

团队成员:王敏毅、陈道齐、林国荣、林腾飞、陈宇鑫、梁晓东

一、竞赛项目名称

汽车营销。

二、竞赛目的

展示职业教育教学取得的成果,促进职业教育教学发展,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方向。检验汽车营销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我校汽车营销相关专业职业教育水平的整体提升。

汽车营销技能比赛设置的基本原则

(1)竞技性原则:团队参赛,指标评价,充分体现比赛的竞技性和竞争性。

(2)引导性原则:展现本专业的核心技术,明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核心能力要求。围绕专业核心能力设计赛项和内容,引导专业的建设和发展。

(3)职业性原则:以职业岗位能力要求为核心,紧密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借鉴专业岗位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制定赛项考核点。

(4)交流性原则:搭建各职业院校间交流和学习的平台。

(5)开放性原则:在不影响比赛公平的前提下,部分赛项的比赛过程开放,允许相关人员现场观摩。

、竞赛方式与内容

(一)竞赛方式

1、本赛项为个人赛,每支参赛队由1名参赛选手、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组成。

2、分二阶段比赛:第一阶段为选拔赛;考试内容为汽车营销知识竞赛理论试题,以机试的方式进行,由选手单独完成,选拔赛时间安排另行通知。第一阶段考试成绩在前50%之内学生,进入第二阶段复赛;复赛个人方式进行,比赛由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和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个赛项组成。参赛人员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各赛项时间和场地。

3、赛场开放。比赛期间,允许学生及其他观众按照规定,在不影响选手比赛的前提下在现场参观和体验。

(二)竞赛内容

本赛项包括汽车营销知识竞赛、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和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三个部分组成。重点对汽车营销专业核心技能及相关拓展技能的考核,在考核专业能力的同时,兼顾方法能力、社会能力的考评。

(1)汽车营销知识竞赛

汽车营销知识竞赛以机试形式进行,旨在测试选手对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领域各个岗位群所应必备的基础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既考察选手对汽车新技术领域的了解,又考察选手对汽车营销相关知识和方法掌握的全面性。赛点包括:服务礼仪、汽车营销、汽车销售、汽车保险、汽车售后、汽车技术、汽车美容、汽车文化、汽车信贷、二手车评估、二手车交易等相关知识点。要求选手在汽车技术服务与汽车营销领域有较扎实的理论功底并对汽车新技术、营销新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

(2)汽车营销基本技能竞赛

汽车营销基本技能竞赛以机试形式进行,旨在考察选手的岗位操作能力和应对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选手在实际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作领域中所需要的基本技能和基本素养的考察。赛点包括:汽车4S业务服务、汽车维修企业、汽车保险企业、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中主要业务流程的实操考核。

 (3)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

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通过情境模拟的方式进行,是在真实的汽车销售场景下进行的汽车销售全过程的演练和展示,旨在考核选手对整个销售流程的熟练程度和应对不同类型、背景的顾客所表现出的销售技能与技巧的综合运用能力。赛点包括商务礼仪规范、汽车销售流程、车辆介绍规范与技巧、交流沟通与话术,解答与应变技巧,是对选手汽车销售技能的全面考察。要求选手具有商务礼仪的良好训练,对汽车销售业务全过程的熟练把握和销售技巧的灵活运用,同时要求具有娴熟的语言沟通技巧和灵活恰当的应变能力。

四、竞赛规则

汽车营销技能比赛为个人赛,每支参赛队由不超过两名指导教师和一名参赛选手组成。

(1)第一阶段:汽车营销知识竞赛比赛规则

此为第一阶段比赛,选手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竞赛系统所要求完成的题目,考试时间为30分钟,共100道客观题,共100分。成绩在前50%之内学生,进入第二阶段复赛。

(2)第二阶段:汽车营销基本技能竞赛规则

选手在电脑上操作完成,选手从电脑上的比赛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试题要求完成操作,考试时间为40分钟,由竞赛系统对考试结果进行自动评分。

 (3) 第二阶段: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比赛规则

比赛以全程模拟汽车销售的形式进行。参赛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做自我介绍,进行简单风采展示。然后选手通过听取话外音了解销售情境,根据情境设置,在客户扮演者的配合下完成汽车销售业务。在选手完成销售竞赛后回答专家提问。

五、竞赛场地与设置

(一)竞赛场地

赛场设在采光、通风和照明条件良好的室内,汽车营销知识竞赛和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设在机房中,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设在1号楼汽车实训

(二)竞赛设施

1.模拟销售用汽车1辆(迈腾)

2.音响、麦克风、摄像设备等。

3.销售工具:销售表单、名片、笔、计算器、销售工具夹等(选手无需自备)。

4.实操比赛现场周边设有指定区域、路线供观摩比赛。

5.其他后勤及安保设施。

六、评分方法

(一)评分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

科学性原则:评定项目明晰、周全,并可量化。

公平性原则:参赛队出场随机抽取,比赛题目随机抽取;比赛成绩公开;裁判构成来源广泛,并实行参赛队裁判的回避制度。

(二)评分方法概要

第一阶段汽车营销知识竞赛成绩在前50%之内学生,进入第二阶段复赛。

各参赛队成绩为第二阶段二个赛项成绩的加权总和。

复赛总成绩=汽车销售业务操作技能竞赛×40%+汽车销售综合技能竞赛×60%

(1) 汽车营销知识竞赛评分办法。由选手在试卷上答题,总分100分。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判断题。选手在30分钟内完成。

(2) 汽车销售操作技能竞赛评分办法。选手从电脑上的比赛试题中随机抽取3个题目,在40分钟内按照试题要求完成操作。由计算机自动评判,包括操作结果正确性和操作时间效率两个方面。赛项满分100分。

(3) 汽车销售技能综合竞赛评分办法。由裁判评分,每支参赛队满分为100分,其中回答问题为20分。根据选手的表现,裁判从风采展示,亲和力、商务礼仪、语言表达,需求分析,汽车知识、针对需求的产品介绍、异议处理和回答专家提问诸方面评分。

、奖项设置

按照201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委会规定执行。

八、报名方式

由各系参赛选手向交通工程系汽车协会报名,联系人:2012汽车吴文曦同学。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职业技能大赛

汽车营销赛项技术文件

 

一、竞赛要求

(一)裁判员

院内裁判2-3人,行业内裁判2人。

(二)竞赛选手

1.参赛选手严格遵守赛场规章、操作规程,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

2.参赛选手进入赛场前在检录处凭身份生、学生证进行检录。

3.参赛选手进入赛场,不允许携带任何书籍和其他纸质资料(相关技术资料的电子文档由专家组提供),不允许携带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

4.参赛选手所穿着的服装不得有标有本系标识的服装,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参赛学校和系部个人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参赛资格。

5.参赛选手在比赛前应认真阅读竞赛规程,严格按照竞赛规程参与比赛,避免不必要失误。

6.竞赛过程中,如遇到电脑或其他比赛用设备故障,可向裁判提出获得及时解决。

二、竞赛环境

1.设置比赛安全保障组,组长由比赛组委会主任担任。成员由各赛场安全责任人担任。

2.赛场制定一名安全责任人,对本赛场的安全负全责,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负责调集救援队伍和专业救援人员,安排场内人员疏散。

3.设置医护人员、消防人员和保安人员的专线联系,确定对方联系人,由场地安全负责人对口联系。比赛场地布置和器材使用严格依照安全施工条例进行。场地布置划分区域,并按安全要求设定疏散通道,并在墙面显著位置张贴安全疏散通道和路线示意图。

4.比赛设备和设施安装严格按照安全施工标准施工,电源布线、电器安装按规范施工。

5.按防火安全要求安置灭火器,并指定责任人在紧急时候使用。

三、竞赛技术平台

1.比赛使用北京运华天地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TC10汽车营销竞赛软件。

2.比赛使用一汽大众迈腾作为竞赛用车。

第三部分  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选手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如有特殊情况需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2.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3.参赛选手统一着装,须符合安全生产及竞赛要求。

4.组委会统一安排各参赛队在比赛前一天进入赛场熟悉环境和设施情况。

二、指导教师须知

1.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

2.比赛过程中,指导教师不得出现在比赛现场,仅限在规定区域内活动。如有违反此项规定的,该参赛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赛场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服从裁判、听从指挥、文明竞赛。

2.选手凭参赛凭证进入赛场,比赛期间必须始终佩带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3. 禁止将任何纸质资料、通讯工具和存储设备(如U盘等)带入赛场。

4.选手在收到开赛信号前不得启动车辆操作;若结束比赛,应向裁判举手示意,由裁判记录比赛结束时间;比赛结束后,不得再进行任何与比赛有关的操作,严禁任何作弊行为。

5.在比赛中如遇非人为因素造成的器材故障,应及时向裁判反映,经裁判确认后,可向裁判长申请补足排除故障的时间。

6.比赛结束后,应按要求向裁判提交成果文件。

四、赛场管理须知

1.参赛队须经过检录方能进入赛场。

2.实操赛场设裁判组,其中裁判长1名、每个工位设裁判2名。每个裁判要秉公执裁,如遇疑问或争议,由裁判长裁决。

3.实操竞赛题目和现场条件须经参赛队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开始比赛。

五、赛场纪律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参赛队,经裁判组裁定后终止其比赛:

1.出现不服从裁判、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队比赛等情况时,裁判应提出警告。警告无效或再次出现以上情况时,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比赛,并取消其比赛资格和成绩。

2.比赛过程中,由于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或导致器材故障,经裁判组裁定后,中止其比赛,但保留其比赛资格和其他项目成绩。
第四部分  竞赛操作流程

一、竞赛检录与竞赛顺序抽签

各参赛队选手接受竞赛检录,抽签确定技能竞赛先后顺序。

二、正式竞赛

由引导员引导进入比赛场地,在裁判宣布竞赛题目及注意事项后,即进行正式比赛计时。

三、提交竞赛成果

各项目比赛结束后,要提交相应的分析报告单,否则无法评价比赛成绩。

六、退出竞赛场地

完成竞赛项目后,在裁判允许下,自行有序退出竞赛场地,不要回到等候区,活动自行安排。

第五部分  竞赛赛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安全工作的基本要求

1、学校及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对所有参赛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要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做到人头齐,情况明。对因盲目追求成绩而故意隐瞒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各校要全方位做好参赛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要求各参赛单位对参赛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一是要注意交通安全。二是要教育参赛选手注意比赛安全。赛前,教师要向参赛者讲清赛前做准备活动要求并教会学生做准备的方法,讲明操作注意事项,加强操作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杜绝事故的发生。讲明各项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和要注意的事项。三石要注意饮食安全。教育参赛选手不带食品到比赛地点;必须确保比赛安全、规范、有序,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

3、要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1)大赛工作人员进行细致分工,责任明确。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比赛前工作人员一定要认真检查比赛场地和所用材料的安全情况,负责维持好比赛场地秩序,严格禁止非当时参赛的人员接近比赛场地等;要求各参赛队领队不得远离比赛场地,对正在参加比赛的人员要密切注意其身体健康状况,以便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3)加强场内安全保卫。比赛现场由安全小组巡视,确保比赛安全顺利的进行。

(4)提前做好防火与医疗等人员与有关设施的准备,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突发事件的处理
1.比赛场地内出现突发事件,首先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处置。处置有困难的,由安全工作小组进行处置。

2.比赛中,如果出现各种不可预知的紧急情况(如:地震、武装劫持、恐怖活动等),由带队老师及时组织参赛人员,听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指挥,按指挥的路线有序撤离。对没有及时疏散的人员要向抢救人员指出具体方位,以便及时营救。

3.出现任何突发事件都要在第一时间与大赛组织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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