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按需办学、服务地方的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确立继续教育发展目标。
二、配合人事处制定并实施学校继续教育年度发展计划。做好本校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课题、项目的调研与实施。
三、加强与行业、企业、社区、社会团体及其它高校的联系,积 极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合作办学。
四、负责学校社会培训服务归口管理工作,包括项目立项、设立管理、经费审核、档案建立、经费预决算、结项材料收集以及结业证书的审核和发放、绩效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工匠学院部署的劳模工匠、产业工人与企业职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做好市级继续教育基地日常管理和统筹工作,制定基地每年培训计划方案,完善基地培训管理制度,建立师资团队。
六、负责船政校区管委会工作,包括学生研学、接待参观、党建活动等业务对接及校区管理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满足学院学生和社会人员的“多证”的需求。申报认定工种,组织专家团队建设高质量题库;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专项能力鉴定的报考、考试、鉴定过程管理,组织考试,颁发证书。
八、组织开展各类社会化考试工作,提供多元化考试服务。
九、组织开展学院成教招生工作。树立服务意识、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采取灵活多样的招生形式和方法,确保生源充足。
十、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在教学、教务、考核、证书等方面采取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以可靠的办学质量去拓展生存和发展空 间。
十一、建立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完善与事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竞争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保证继续教育的健康发展。
十二、负责本部门信息资料、研究成果、办学经验工作汇报的编辑、推广、交流、总结及其它文字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