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评估
三级指标评分细则
1.是否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系部就业指导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分
系部成立了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并且每年根据实际情况更新系部就业指导工作小组成员名单(1分)。工作有计划、有总结。(1分)
2.是否有召开系部就业工作会议,针对专业特点制定对策2分
系部每年召开就业工作会议,会议有议题,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及时传达省市就业工作会议及院内文件精神,并做好记录。(每召开一次加0.3分,最高2分)
3.学院划拨就业指导工作经费使用情况(需提供各项支出复印件) 3分
学院划拨的就业指导工作经费,系部能做到开支均衡且专款专用,达到95%以上为满分,每下降5%扣1分,扣完为止。
如:95%以上(包含95%,以此类推)(3分)
90%以上(2分)
85%以上(1分)
4.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就业监测系统)及教务处数据平台使用情况 5分
全面规范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系统(就业监测系统)及教务处数据平台,有专人负责进行生源采集、核对、报送,无错报、漏报现象,并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情况,同一时间段两个系统数据一致(错报及漏报一个学生扣0.2分,扣完为止)。
5.根据系部日常工作完成情况打分。6分
6.按要求管理毕业生档案 2分
全面规范管理毕业生档案,正确填写档案投递意向表并按照意向表分装档案,档案内容完整无误。(错报及漏报一个扣0.2分,扣完为止)
7.开展创业培训和扶持情况 8分
(1)根据学院“扶持大学生创业政策”制定系部实施细则,得1分。
(2)组织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得2分
(3)当年度资助或奖励创业项目1个以上,得1.5分;2个以上得3分。
(4)建立院级毕业生创业基地或创业工作室,有创业团队入驻,得2分。
8.就业信息发布情况 2分
积极为学生联系就业单位,与用人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就业宣传栏及就业网站经常更新,及时发布就业信息(每月发布及更新一次信息加0.12分,满分1分)。认真组织学生参加企业招聘,每年发布的就业单位招聘岗位数不少于毕业生数的两倍(1分)。
9.举办专场招聘会情况5分
举办专场招聘会,举办6场以上(包含6场)为满分5分,每少举办一场扣1分,扣完为止。
10.开展毕业生就业见习、实习情况 3分
(1)各系建立的见习、实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20,(1.5分)各系提供的见习、实习岗位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5:1(1.5分)
(2)各系建立的见习、实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25(1分),各系提供的见习、实习岗位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1。(1分)
(3)各系建立的见习、实习基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低于1:30(0.5分),各系提供的见习、实习岗位数与当年毕业生数比例不低于1:2。(0.5分)
11.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或服义务兵役情况3分
(1)开展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宣传发动工作,出台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并予以兑现,得1分。有毕业生选中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等志愿服务项目,得1分。
(2)开展征兵动员宣传工作,应征入伍的毕业生人数达到或超过当年男性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得1分。
12.开展“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情况 4分
(1)根据学院“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制度制定系部实施细则,得0.5分。
(2)按照文件要求开展“双困”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召开双困毕业生座谈会,双困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以上,得0.5分。
(3)“双困”毕业生得到一定的求职补助,得1分。
(4)为“双困”毕业生建档,建立“双困”毕业生专门台账,开展“一对一”帮扶,得2分。
13.发挥往届毕业生作用,提升就业服务质量6分
依据校友联络员制度,及时报送校友联络表格。按照要求报送建院以来(2005届--2016届)每届3名优秀校友(可包含自主创业学生或者公司中层领导,所报送信息准确无误),总计36名。(满分5分,每少收集3名扣一分,扣完为止)发挥往届毕业生作用,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1分)
14.组织就业指导专题讲座、专题报告情况 5分
(1)根据学生专业特点,每个专业,每年邀请企业德育导师、劳模、技术能手、优秀毕业生进校园活动不少于1次,可以以讲座形式等进行。有针对性组织4场以上就业指导讲座,主题突出,指导性强,(满分3分,每少举办一场扣1分,扣完为止)举办两场创业讲座。(满分2分,每少举办一场扣1分,扣完为止。)
15.按要求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节活动8分
(1)按照要求举办职业生涯规划大赛,得2分
(2)按照要求举办创业大赛,得2分
(3)开展大学生模拟竞聘活动,得2分
(4)开展毕业生走访活动,得2分
16.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2分
(1)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达到90%以上,得1分。
(2)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在部分专业成功实行“订单式”培养的,得1分。
17.发表就业研究论文情况 4分
在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就业工作论文,每发表一篇加2分,满分4分。
18.初次就业率 5分
根据各系报送的有效证明(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录取通知书、签证等)进行统计。以100%为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如:100% (5分)
99% 以上(包含99%,以此类推)(4分)
98% 以上(3分)
……
95% (0分)
19.年度就业率 3分
根据各系报送的有效证明(就业协议书、接收函、录取通知书、签证等)进行统计。以100%为满分,每下降1%扣1分,扣完为止。
如:100% (3分)
99% 以上(包含99%,以此类推)(2分)
98% 以上(1分)
97% (0分)
20.签约率 7分
(1)65%以上(包含65%,以此类推)(7分)
(2)60%以上 (6分)
(3)55%以上 (5分)
(4)50%以上 (4分)
(5)40%以上(3分)
(6)39.9%以下(0分)
21.专业对口率 5分
(1)80%以上(包含80%,以此类推)(5分)
(2)75%以上(4分)
(3)70% 以上(3分)
(4)65%以上(1分)
(5)64.9%以下 (0分)
22.创业率 4分
(1)4%以上(包含4%,以此类推)(4分)
(2)3%以上 (3分)
(3)2%以上 (2分)
(4)1%以上 (1分)
(5)0.5%以上 (0.5分)
(6)0.49%以下 (0分)
23.开展离校后就业跟踪服务 6分
(1)有开展毕业生初次及一年就业跟踪服务,及时发放收集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覆盖率达到100%(3分),回收率达到90%,统计信息及时报送就业中心(3分)。
(2)有开展毕业生初次及一年就业跟踪服务,及时发放收集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覆盖率达到95%(2.5分),回收率达到88%,统计信息及时报送就业中心(2.5分)。
(3)有开展毕业生初次及一年就业跟踪服务,及时发放收集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覆盖率达到90%(2分),回收率达到85%,统计信息及时报送就业中心(2分)。
(4)有开展毕业生初次及一年就业跟踪服务,及时发放收集应届毕业生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表,覆盖率达到85%1分),回收率达到80%(,统计信息及时报送就业中心(1分)。
(5)不符合以上情况不得分。
24.就业创业工作有创新、有突破、有特色,效果显著
就业工作人员获得国家和省就业主管部门表彰,在省级或者市级创业大赛或者职业生涯大赛中获奖,可申请加分,一个项目加一分,最高不超过5分。
备注:1、各项就业工作评估指标均需提供佐证材料,无提供佐证材料不得分。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需按就业工作评估指标顺序排列。
2、各项就业工作评估指标中所涉及的活动(比如讲座、专场招聘会、职业生涯规划比赛等)均需提供新闻报道(学院、系部网站下载均可)。
3、所提供的佐证材料(新闻报道)时间应于2015年9月—2016年8月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