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 18号)要求,现将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英烈精神弘扬培训班(三类培训)开支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4月23日至2022年4月29日,联系电话:83760463。
培训费结算单
培训项目名称及类别:全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和英烈精神弘扬培训班(三类培训) |
培训时间:2025年10月29日-10月31日 |
培训天数(含报到和离开时间):3天 |
培训地点:于山宾馆 |
培训对象:市局分管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县(市、区)业务分管领导、经办人员,各县(市、区)所有烈士纪念设施讲解员 |
总人数:48人 |
其中:参训人员45人 |
工作人员 3人 |
师资费 6025 元 |
其中:讲课费 6025 元 城市间交通费 0 元 |
住宿费 0 元 伙食费 0 元 |
除师资费外,培训费预算:51780元 |
实际开支:37758.24 元 |
其中:住宿费 17480元 (182.1/人/天*2天*48人) |
伙食费 13800元 (115/人/天×2.5天×48人) |
培训场地费 5000元 (41.7/人/天*2.5天*48人) |
培训资料费 900元 (7.5/人/天*2.5天*48人) |
交通费 578.24元 (4.9/人/天*2.5天*48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