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机构
部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党政办公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0591-83761641
传真号码:0591-83760300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明德楼522室 ,邮政编码:350108
二、申请提出
申请人向学校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审批及答复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申请表》可在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fvti.cn/xxgk/)上下载。也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申请人要提供公开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相关提示。
申请人提出申请的方式包括: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校务信息公开办公室申请获取学校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校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学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及电子邮件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且已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学校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主动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其所需的学校信息;
3.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学校信息,本实施办法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4.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予公开的理由;
5.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信息不存在;
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四、处理时限
学校收到学校校务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过学校校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收费标准
学校依申请公开学校信息,除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学校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按照福建省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依申请公开校务信息审批及答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