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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发布者:张弼云    发布时间:2022-04-25    浏览次数:22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园安全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25号)等要求,我校决定组织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市委和省市政府及上级教育部门工作要求,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体系,全面排查整治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防范校园安全事故,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校园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林子波、校长李秋斌任组长,刘春兰副校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 要负责组织推进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联系相关部门,督促指导学校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本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负责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俞平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提出并落实安全责任清单,对学校校舍、食品、消防、实验室、特种设备等领域进行全方位安全大检查,各单位要深入细致全面自查,各安全责任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要盯紧盯牢薄弱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风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全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治安环境。

四、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530日)

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内容、任务措施、实施方式,压实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行动。要坚持标本兼治、长短结合、先急后缓、务求实效,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按照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立查立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较大安全隐患限期整改、一般隐患及时整改的原则,落实分级分类管理及“四个清单”管理(即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

各单位务必全力排查风险防范点,形成自查报告报送牵头部门。

第二阶段:落实整改阶段(61日—920日)

对排查的一般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要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加强监控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限定整改期限,逐项予以整改,落实闭环管理;对安全大检查摸排出来的重大隐患、重大安全隐患点要上足马力、加大力度,尽快完成整改,整改期间要加强防控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第三阶段:督促检查阶段(921日—1130日)

牵头部门根据各单位安全自查报告及整改情况,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开展督促检查,查缺补漏,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深化隐患排查机制,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各责任单位要盯紧盯牢薄弱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风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从根本上堵住漏洞、消除盲区并形成督促检查报告报送学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四阶段:巩固成果阶段(121--1220日)

以健全机制、提升能力为主。结合综治年终考核对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验收,组织“回头看”检查,对学校较大以上安全隐患整改情况逐一进行复查。同时,对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完善管理制度,巩固行动成果,全面提升我校校园综治水平。

五、检查内容和工作分工

1.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针对校园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组织开展安全集中整治;是否认真开展每月消防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加强夜间巡查。严禁阻塞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

2.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建立健全食堂进货索证索票索码制度;是否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储存、加工、留样全过程管控;是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是否严格落实明厨亮灶;是否加强饮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的清洁消毒,定期进行水质检测。是否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3.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严格落实实验实训室准入机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是否配齐配足实验实训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是否开展实验实训室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对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及重点要害部位的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强对参与实验活动学生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教育。(牵头部门:实验实训中心;责任单位:各系)

4.开展校舍、在建建筑及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定期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对校舍危房进行结构鉴定并采取有效安全;建筑工地是否按照安全法规的规定去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是否建立安全组织体系及相应的责任体系;是否定期对学校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维护保养等(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

5.开展校园欺凌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并切实发挥作用;是否制定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及时处置各类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定期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对特殊学生落实关爱帮扶和针对性教育等(牵头部门:学生工作处;责任单位:保卫处、各系)

   6.开展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定期对校园及周边的自然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制定应急预案;是否针对汛期台风季节以及极端的天气时期,及时发布安全提示,加强安全防范;关注学校周边存在的危险水库、地质灾害点、易滑坡地段、易雷击区域,及时向师生警示。灾害预警及应对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灾害信息及时准确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做好应急响应与处置工作;是否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牵头部门:后勤管理处 ;责任单位:保卫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人事处、各部门、各系)

7.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定期联合公安等部门对校园周边200米相关活动场地进行安全执法检查;是否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对校园周边乱象开展集中整治等。(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 党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

8.学校各部门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内容:各单位是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两个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是否存在安全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纪等行为。(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党政办、宣传统战处、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实验实训中心,各部门、各系)

9.统筹做好事业发展,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内容:各单位是否根据当前的形式统筹做好事业发展、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是否发挥一线人员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工作的主动性;是否根据当前疫情防控特点,采取六个一(一份安全公开信,一份安全专题视频会议,一系列视频调度,一批短信微信,一批视频监控,一轮校园隐患自查自纠)方式,综合运用现代化手段,精准施策及时清除事故隐患等。(牵头部门:防控综合组;责任单位:各防控专项组,各部门、各系)

10.校园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组织排查研判校园安全存在的重大风险和薄弱环节,建立台帐并督促整改;是否存在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安全整治走形式走过场等问题;是否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落实“四个清单”管理,是否对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各部门、各系)

11.开展校园暴力事件问题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出入登记制度和日常巡逻检查制度;是否定期摸排整治涉校涉生矛盾问题,强化预警预防;是否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工作,强化重点人管控和重要时期安全防控;是否加强学校三防建设,及时更新和维护校园安防设施设备等。(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系)

12.开展校车(公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建立并落实校车(公车)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校车(公车)日常安全运行;是否定期对校车(公车)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等。(牵头部门:党政办公室)

       13.开展学生涉水隐患排查整治

内容:是否建立常态化安全预警提醒机制;是否配合有关部门在学校周边1公里内水深1米以上的河流、水库、池塘、沟渠、矿坑等设立警示标识、开展安全巡查;是否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专题教育,密切家校联系,提醒家长履行监护看管责任(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学生工作处,各系)

       14.加强学校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情况

内容:是否配齐配足学校安全监管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是否加强校园安全保卫装备配备,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财政支持等。(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人事处、财务处)

       15.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情况

内容:是否严格落实校园安全事故直报制度,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置;是否鼓励师生员工对重大风险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并及时处理举报等。(牵头部门:保卫处: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审计室,各部门、各系)

  、工作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组织开展好大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的方法方式,推动形成全链条、全过程的安全监管体系。

   2.严格检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发现真实问题,绝不搞形式主义,要真查严管,做到真检查真督促真整改,对发现的问题、重大的隐患要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严格隐患整改动态清零。

  3.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及时反馈安全大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并按要求形成自查情况报告报送各牵头部门;牵头部门经过督导检查要形成督导检查情况报告。

根据福州市教育局要求,各牵头部门平安校园应用平台采集人要在4月底前在平台填报《我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四个清单”登记表》的要素(今年以来),以后每月20日前报送当月情况,同时报送表格盖章扫描件。

   七、总结反馈

请相关部门、各系认真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活动,于20221210日前,将督导检查情况报告、总结和活动的图文资料(含照片、视频、宣传海报图片等)送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批后上报福建省教育厅。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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