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职院研〔2018〕22号 关于各二级学院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郑林发布时间:2018-11-28浏览次数:1324

 

关于各二级学院开展学术沙龙活动的通知


各院()、处室、中心、馆:

为加强我校科研工作,将科研活动常态化、日常化,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现要求各二级学院每学期至少组织开展2次学术沙龙活动。通过学术沙龙活动,专业教师对相关学术专题进行交流、探讨,不断提升学术水平。在组织学术沙龙活动时,各学院根据情况可聘请校外同行及专家参与。

要求各二级学院重视学术沙龙工作,认真组织,达到实效。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对各学院学术沙龙工作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学术沙龙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科研工作考核中。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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