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校企合作协议落实情况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郑林发布时间:2020-05-27浏览次数:1796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管理,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监管,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对自201611日至今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特此通知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迎检工作。

一、检查时间

2020527日至630

二、检查对象

学校各二级学院

三、检查范围

201611日至今由各二级学院负责落地实施的校企合作协议落实情况

四、检查内容

1.校企合作协议;

2.校企合作协议审核程序材料(需提供合同审签单);

3.校企合作协议落地实施的相关材料。

五、检查步骤

检查工作分为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527日—67日)

相关二级学院增强开展自查自纠的主动性,对2016年以来的校企合作协议进行认真仔细梳理,确保不遗漏协议,如实填写《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协议落实情况一览表》(见附件),纸质版表格经单位领导审阅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上表内涉及协议复印件,202067日前报送产学研与实训中心陈海处,电子版表格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1352317319@qq.com

(二)专项检查(68日—618日)

202068日至618日,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将对校企合作协议落实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首先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就校企合作落实情况、存在问题以及相应解决建议做简要报告,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询问相关人员进一步了解协议落实情况。

(三)总结整改

检查小组就当前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汇总整理后向相关二级学院进行反馈。相关教学系要根据反馈内容,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进度安排,并认真做好整改工作总结,为进一步规范校企合作管理工作,促进校企合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附件:



产学研与实训中心

2020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