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的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以立德树人为导向,立足福州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育人民满意、区域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
(二)致力于对接区域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学校专业特色与优势,积极开展应用研究和区域技术创新。
(三)致力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区域文化,推动文化传承创新,繁荣社会主义文化。
(四)致力于创建全国优质高职院校,不断扩大办学影响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包括16个行政教辅部门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 全额拨款 | 598 | 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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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主要任务是: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核心任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政校企合作,推进办学体制机制改革和管理创新,以改革推动发展、提高质量、办出特色、激发活力,在学校治理、师资建设、体制机制创新、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政校企合作、育人实践、科研与社会服务、党建思政、和谐校园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长足发展。2016年,学校新增10个各类省级项目,“构筑励志第二课堂,建设励园优良学风”项目荣获福建省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三等奖,学院荣获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团体优胜一等奖、贡献奖,1个项目获得福建省“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铜奖,13个项目获得第九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专科组奖项,并以A类第二名的成绩通过2016年度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职院校建设项目的验收 。2016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9.9%,初次签约率为90.1%,就业专业对口率达到80%。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办学思路,加强学校治理。
(二)实施人才战略,锻造师资队伍。
(三)建立创新机制,提升专业建设水平。
(四)深化思政工作,引领校园文化。
(五)贯通政校企合作渠道,深化产教融合。
(六)提升学生就业竞争力,服务学生成长成才。
(七)对接区域经济文化建设,提升社会服务能力。
(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学校发展。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年初结转和结余 8816.94万元,本年收入 20341.72 万元,本年支出17280.4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万元,结余分配 814.57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1063.66 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 20341.72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5509.29 万元,下降 21.3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 14164.71 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 / 万元。
2. 事业收入 6118.43 万元。
3. 经营收入 / 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58.58 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万元。
6. 其他收入 / 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 17280.4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209.27 万元,下降 26.43%,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 10317.81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8148.15 万元,公用支出 2169.66 万元。
2. 项目支出 6962.63 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 / 万元。
4. 经营支出 / 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 11953.54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 6113.04 万元,下降 33.84%,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2050199) 1.3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34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用于福州市先进教育工作者奖金及高校心理协作费用支出。
(二)高等教育(2050205) 572.81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264.45 万元,增长 85.76%。主要原因是学校加大了对学生奖、助学金力度等支出。
(三)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050299) 38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4073.31 万元,下降 99.08%。主要原因是在此项级科目中财政局本年度没有安排学校二期建设工程款的预算。
(四)中专教育(2050302) 33.63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75.52 万元,下降 69.19%。主要原因是联办中专学生逐年递减。
(五)技校教育(2050303) 0.3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0.36 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用于联办中职学生国家助学金支出。
(六)高等职业教育(2050305) 7911.89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581.3 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支出标准提高。
(七)其他职业教育支出(2050399) 679.83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620.68 万元,增长1049.33%。主要原因是省示范性院校建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八)其他特殊教育支出(2050799) 2023.84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783.5 万元,增长63.17%。主要原因是特教一体化基建投资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九)其他教育支出(2059999) 297.28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294.52万元,增长10671.01%。主要原因是二期工程款专项资金支出增加。
(十)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02) 191.99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 640.55万元,下降 76.94%。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退休费改由市社保中心支付。
(十一)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99) 171.81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141.36万元,增长 464.24%。主要原因是听障生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十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0508) 30.76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 0.81万元,增长 2.70%。主要原因是学生医疗等支出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 / 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 万元,增长(下降) / %,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项级科目)/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二)/ (项级科目) /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 万元,增长(下降)/ %。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三)/(项级科目)/ 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 / 万元,增长(下降) / %。主要原因是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20.34万元,同比下增长 69.7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34万元,主要用于学院教师赴美国、台湾等研修培训费用支出,提高教师教学水平等。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 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 4 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6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69.78%,主要是:按照省教育厅统一组织院领导赴德国参加高职院校领导办学治理交流及学院教师赴台湾学习交流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 / 辆。公务用车运行费/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 10 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下降(增长)/ %,主要是:2016年与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无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万元。主要用于 / 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 / 批次、接待总人数。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增长)/ %,主要是: 2016年与2015年公务接待费无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 万元,比2015年增长 / %,主要是: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不属于行政机关单位 。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十、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5.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6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4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6年开展绩效自评的主要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为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11。
附件2.1-2.10;2016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附件2-11: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二期工程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